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金家渠煤矿典型案例曝光

稿件来源:监察执法一处 发布时间: 2024-08-19 17:37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13监督检查组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在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金家渠煤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矿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采取有效综合防灭火措施,导致130306综采工作面回撤期间出现自然发火征兆,工作面被迫封闭。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该重大事故隐患,执法组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并制定专项措施落实整改,同时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并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十九条对煤矿以及主要负责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执法组要求煤矿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强化灾害预防,认真组织重大隐患排查,以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确保“八条硬措施”落实落地落到位。